注:一般事项,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公章即具备完全法律和认证效力,特殊事项或者项目特殊要求,必须盖医学部公章/发函的,按此流程办理。
一、行政审批业务-需盖医学部行政公章、法人证书及复印件
自2024年2月18日起,医学部公章(用印)申请全部转为线上操作(特殊情况需要走线下手续的一事一议。以下线上流程仅用于申请【行政公章用印】,医学部党委用印与大学保持一致仍为线下申请)。用印分为综合、科研、外事、教学四类业务,用印申请权限已为所有“有北医综合服务平台使用权限”的老师开放,科研业务用印也开放给在读学生。
系统具体入口及操作方式如下:
北医综合服务平台(apps.bjmu.edu.cn)-服务大厅-办公-综合业务用印/科研业务用印(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合同)/外事业务用印/教育教学用印,之后按操作指南(见申请界面内“资料下载”-“用印操作指南”)完成用印申请审批操作即可。线上审批完成后,请将审批完成界面转存为PDF并打印,携打印表单及所需用印材料前往医学部两办文秘室(行政一号楼619)用印。如遇操作问题,随时联系党委院长办公室(联系方式见此链接底部http://sph.pku.edu.cn/info/1946/6841.htm)。
提醒注意:
1.科研业务中,10万元以下金额的合同一般盖学院公章(见此链接第四条第1点https://sph.pku.edu.cn/info/1946/6841.htm)即可;确需用医学部公章的可以走此系统办理。
2.科研业务中,对于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科研合同,不走此医学部用印系统,而应登录“北医综合服务平台(apps.bjmu.edu.cn)-服务大厅-财务-财务共享中心-合同管理”(详见下方附件《合同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学院科研办公室(联系方式见此链接底部http://sph.pku.edu.cn/info/1946/6841.htm)。
具体涉及的、需医学部用印的业务类型包括:
1. 合作方要求必须盖医学部公章的专家推荐表;
2. 合作方要求必须盖医学部公章的合作邀请函;
3. 期刊变更申请表;
4. 其他事项。
二、外单位资助商请函-需盖医学部行政公章
如老师们有外单位资助事项,需要盖北京大学公章或者医学部公章,请联系公卫楼211党委院长办公室刘杰老师,提供外单位来函、合作协议、项目介绍/概念书、请示拟文等,由其走医学部oa内收文或发函程序,报送医学部审批。
审批完成后,公卫楼211党委院长办公室刘杰老师将发送《审批表pdf》给相关老师。如需盖医学部公章,请老师们打印《审批表pdf》及用印材料直接去行政楼619医学部两办盖章即可。
三、教材编委政审等-需盖医学部党委公章
医学部党委公章的申请使用,没有线上流程,必须走线下。流程如下:下载附件并填写《北京大学医学部用印审批表》-支部书记审批并铅笔签字-郝卫东书记(公卫楼112)或者苏鸿副书记(公卫楼240)签字-公卫楼211盖学院党章-行政楼619盖医学部党委公章。
具体涉及的、需医学部用印的业务类型包括:
1.教材编委政审表
四、其他需要报医学部领导审批事项(公文报送)
如老师们有相关事项需要报医学部领导审批,请根据事项(教学、科研、行政、党务)性质类别,分别找相应(副)院长或(副)书记审核签字(微信同意)后(需报党政联席会等委员会的事项,则需过会后再行办理),联系公卫楼211党委院长办公室刘杰,提供拟文及相关资料,由其走医学部oa发文程序,报送医学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