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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接收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9-07


 

一、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本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简称教办)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处理与上报复试及录取相关工作事宜

二、复试安排

1. 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未全程现场参加复试各环节或任一复试形式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 学院复试时间:2023年9月13日-9月18日

3. 2023年913上午9点-12点,地点: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213房间。电话:010-82801182。进行学院复试报到、资格审查。

4. 各学科复试时间详见复试名单及复试现场通知。

5. 考生需在正式开始前10分钟进入考场开始5分钟后不得再进入,视为弃考,取消复试资格。

6. 考生如不现场参加报到、资格审查、复试等各环节,不予录取

7. 复试时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人证合一,证件不全或有涂改者考官有权拒绝其参加复试

三、 学院报到、资格审查

1.学院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院对其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2.资格审查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2023年913上午9点-12点地点: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213房间。提交如下材料:

(1) 《北京大学医学部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原件,注意:需公章、签字等齐全。

(2)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 考生本人手抄、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入校安排

(1) 报到当天请务必携带身份证、《北京大学医学部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从北京大学医学部(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校门(北门、西门、西南门)入校,否则将影响入校,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医学部因场地原因不允许校外车辆进入校园,请考生酌情选择交通方式前往。

四、复试基本内容及考核形式

1.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形式,内容包括:专业课、专业外语,以及专业和基础知识面考察、能力考察、综合素质考察等。

2.复试录取工作采取全程录音录像。

3.复试小组成员按照《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试考核无记名评分表》分别进行无记名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分数,记入《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试考核成绩表》内。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及格。

4.复试成绩采用综合计分办法,实行百分制,60 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考生应确保报考材料及复试过程的真实性,入学后3个月内,本校可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录取及院内调剂复试要求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入复试的考生按照报考第一志愿进行复试

2.20239月15日14-1430分学院推免复试群内公布相关学科专业第一轮复试结果以及调剂信息

3.学院所有专业原则上不接受院外调剂生源。

4.院内调剂复试,需根据第一轮复试结果、剩余招生计划数、考生数等信息,确定调剂复试名单。符合要求的考生,如有意向调剂请于20239151430分-15,公共卫生学院213办公室现场报名。逾期未报名视为放弃调剂资格。调剂复试时间为9月18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10-82801182/1520

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咨询电话:010-82802337

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监督电话:010-82802338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七、其他

未尽事项以《北京大学医学部招收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程序及复试有关事宜的通知》为准。

 

 

附件:

附件1复试名单

附件2诚信复试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