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学院各系(室、所):
根据医学部的相关通知,2016年医学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已经开始。此次评聘我院执行《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工作实施细则》(2012年12月1日版),同时参照《北京大学医学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条例》(北医[2014]部人字204号)(简称新条例)及《北京大学医学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补充规定》(北医[2010]部人字154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作如下安排:
一、 申报程序:
符合《北京大学医学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条例》和《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个人,向所在科室(系、)提出申请,科室(系)根据岗位、任务需要和申报人条件认真审核,提出推荐意见,提交申报人任职期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成绩及考核结果等。
二、 报名时间:
申报人于5月16日—5月20日期间到学院219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82801530),报名时需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三、 需说明的几个问题:
1. 参加2016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论文、成果、基层锻炼等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
2. 晋升正高级(管理系列除外)、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2015年3月31日前正式发表的通讯作者论著,按医学部原条例规定执行。2015年4月1日后正式发表的论著按医学部新条例规定执行。
3. 2015年8月前已实际转至新工作岗位满三年者,可直接申报新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未满三年者,应在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前完成系列转换。2015年1月1日后转至新工作岗位者,按新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4. 符合《北京大学医学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补充规定》要求,申报教学职务者,须将教学评估结果、单位推荐意见及申报材料按规定时间交至北京大学医学部人事处。
四、 个人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1.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者:
(1)《北京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推荐审批表》(主系列人员填写)或《北京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推荐审批表》(教辅岗或管理岗位人员填写);
(2)申报教师职务个人情况简表:A3纸单面复印,需要参加学科组答辩的申报人,根据所在学科组专家人数复印相应份数,随审批表一起报医学部人事处 ;不参加学科组答辩的申报人只需提供1份简表(不要改变格式,尽量挑重要的内容填写);
(3)论著:上报1套,其中送审论文需要特别标注,并提供杂志的封面、目录及论文正文;申报人在聘任推荐表中列出的其他文章,需提供文章首页的复印件;
(4)填写《北京大学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介》电子版,请填写至“拟聘职务”。
(5)其他必需的材料
①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后退回;
②SCI论文需到北医图书馆开具论文收录及影响因子的证明,影响因子查发表当年的影响因子,如果发表当年的影响因子还没有出来,可以查前一年的。
③送审论文:正高3篇,一式3份;副高2篇,一式2份。
2.确认专业技术职务者:(先上岗后确认者按晋升人员要求填表)
(1)《北京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确认审批表》;
(2)原单位《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审批表》;
(3)代表性论著复印件 ;
(4)申报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个人情况简表(主系列)。
五、材料审核要求:
1申报人年龄的审核:副高≤50岁,正高≤55岁;
2申报人学历的审核:严格按照北医职称晋升《条例》规定;
3申报人论文的审核:
(1)论文发表期刊的合法性应符合国家规定;
(2)论文与研究生论文是否相关;
(3)并列第一作者文章要标注,并认真核实;
(4)所提交论文是否在申报其他职务时使用过。
4申报人带研究生情况的审核;
5申报人担任教学情况的审核;
6申报人承担的教学、科研课题(注明省部级);
7 对申报人(申请主系列副高者)参加社会实践情况的审核。
六、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业表格填写说明:
1 在填写《北京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推荐审批表》或《北京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推荐审批表》时,严格按照表中的填表说明进行填写。申报人要严格按要求规定的尺寸下载相关表格,要求A4纸双面复印,左侧装订。
2 主系列申请者填写《北京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推荐审批表》时请注意,表第9页—14页为同行专家鉴定意见,下载的顺序号要与原表相符合。其中带有*的部分请个人先填写,同时这几页要单放先不装订(用于送审)。
3关于本科生教学工作量这一部分,实践教学包括四部分:(1)综合教学,应在本人承担学时一栏,标明是课题负责人或/课题成员;(2)临床学生社区实践;(3)新生导师;(4)专题实习导师(毕业实习):(5)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指导教师。这五个实践教学不用折合学时数,只在注册听课人数填所带学生数即可。
七、时间安排:
1. 5月16日—5月20日完成个人申请、系室审核推荐、材料的上报(请将申报材料送交至公卫学院219室)。
2. 5月23日—5月25日学院组织材料审核小组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公布送审名单、送同行专家评审。
3. 6月中下旬召开学院教授会、院学术委员会及学科评议组会议,听取申请人学术工作报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