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大学和北京大学医学部有关规定精神,经学院办公会研究决定,启动各系(所、室)负责人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
下列各系(所、室),选聘主任(所长)1名,副主任(副所长)1-2名。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系
妇女与儿童青少年卫生学系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系
卫生政策与管理学系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系
毒理学系
社会医学与健康教育系
公共卫生学院中心实验室
北京大学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
北京大学生育健康研究所
二、基本任职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作风正派,廉洁自律,顾全大局,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协作精神;
3、具有应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水平和管理工作能力;
4、主任(所长)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原则上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
5、主任(所长)1959年1月1日后出生(能任满一届);副主任(副所长)1963年1月1日后出生;
6、热爱管理工作,能够保证投入管理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7、身体健康。
三、工作程序
1、主任(所长)、副主任(副所长)人选进行民主推荐和自荐;
填写《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系(室、所)负责人民主推荐表》、《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系(室、所)负责人个人自荐表》。推荐表格由学院下发(在职教职工每人一张);自荐表格可在公共卫生学院网站下载(http://sph.pku.edu.cn/content/?1808.html),也可到学院办公室领取。推荐/自荐表交到学院办公室,或投放至公卫学院一层票箱。
时间:2016年3月30日—4月10日
2、对主任(所长)推荐/自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
时间:4月中旬
3、对拟任主任(所长)人选进行考察;
时间:4月下旬
4、院办公会研究确定主任(所长)人选,公示后报医学部备案批准聘任;
时间:4月下旬
5、对副主任(副所长)推荐/自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
时间:5月上旬
6、对拟任副主任(副所长)人选进行考察;
时间:5月中旬
7、院办公会研究确定副主任(副所长)人选,公示后批准聘任;
时间:5月下旬
联系人:罗昊
电话:82801620;邮箱:luohao@bjmu.edu.cn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党委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