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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接收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9-08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接收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通知

根据《北京大学医学部接收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精神,以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为前提。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对复试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解释招生录取政策,审核复试专家小组成员,指导复试工作,负责确定并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研究生名单。

二、复试安排

1.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选择“腾讯会议”系统开展工作,考生应提前下载“腾讯会议”软件。

2. 复试时间为2022年9月12日-16日2022年 9月9日-9月12日各二级学科对考生远程复试方案全流程培训、演练与答疑。具体各二级学科复试时间与系统测试培训由学科复试组提前通知,请考生预留时间,并留意电话或微信群等通知。考生如无故不参加设备调试、复试,且未与学院取得联系,视为弃考,取消复试资格

3. 考生需在考试正式开始前30分钟进入备考室,开始后5分钟内考生未按照要求登录指定备考室,且未与学院取得联系,视为弃考,取消复试资格。

4. 复试时应准备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人证合一,证件不全或有涂改者考官有权拒绝其参加复试。

5. 复试设备要求:双机位,从备考到考核结束通过前、后两个摄像头(手机和电脑或两部手机,均开启视频,其中一个开启音频)采集考生前、后部影像,全程开启音频、视频,手机开启呼叫转移,其他事宜参见《北京大学医学部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三、 复试材料提交

1.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对考生报考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或出示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2.复试材料提交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采用邮件方式报到,提交如下材料电子版:

(1) 考生本人手抄、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扫描件。

(2) 《北京大学医学部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与纸版相同的扫描件。

复试考生将以上材料准备完毕后,进行电子扫描。上述材料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格式的文件(不可以提交压缩包文件,多个PDF文件等),文件命名为:推免复试+报考专业+姓名,比如“推免复试+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张三”。9月11日下午13:00之前发送至指定邮箱:gwjb@bjmu.edu.cn,邮件主题为:推免复试+报考专业+姓名。对不符合规定、资料不全、未按要求格式提交材料、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不予复试

四、复试基本内容及考核形式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专业外语、外语测试(听力和口语),以及专业和基础知识面考察、能力考察、综合素质考察等。

2.复试录取工作采取全程录音录像。

3.复试小组成员按照《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试考核无记名评分表》分别进行无记名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分数,记入《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试考核成绩表》内。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及格。

4.考生应确保报考材料及复试过程的真实性,入学后3个月内,本校可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录取及院内调剂复试要求

1.在复试成绩及格的基础上,按照各二级学科内复试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并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批。复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及格。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所有考生2022年9月15日下午,学院推免复试群内公布二级学科专业复试结果,以及调剂信息及报名。

3.院内第二轮调剂复试,需根据各二级学科第一轮复试结果、剩余招生计划数、考生数等信息,确定第二轮调剂复试名单。

六、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公卫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10-82801182

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咨询电话:010-82802337

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监督电话:010-82802338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七、其他

未尽事项以《北京大学医学部接收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为准。

 

 

附件:

附件1复试名单

附件2北京大学医学部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附件3诚信复试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