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办公室批准的首批招收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Public Health,MPH)单位。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设有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妇女与儿童青少年卫生学、毒理学、卫生政策与管理学、社会医学与健康教育、全球卫生八个系和中心实验室及北京大学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北京大学生育健康研究所。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和北京市重点学科各1个(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省部级重点实验室3个。学院有循证医学中心、艾滋病预防研究中心、营养与保健食品评价中心、预防医学实验教学中心、北京大学卫生应急管理中心、老年健康服务研究中心等多个联合研究中心。目前全院教职员工168人,其中教授、研究员42人,副教授、副研究员43人,博士研究生导师33人。
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我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进一步促进卫生事业发展,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高素质、复合型的高层次公共卫生应用型专门人才,特别是培养卫生项目管理、卫生监督管理、疾病预防控制、医院管理等领域的综合性管理人才及研究人才。
二、培养方式及课程设置
学制为2~4年,不脱产学习。其中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1年。实行三段式培养模式,即理论学习、社会实践、课题研究。在教学中加强案例教学,强调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组织管理才能。
课程按一级学科设置,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主干课程为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卫生事业管理、卫生经济学,专题讲座及案例分析等。课程实行学分制,公共卫生实践时间不少于1个月。学位论文工作应结合公共卫生实际需要选题,完成质量较高的现场调查报告或其他学位论文。
根据经验并借鉴国外MPH培养经验,按以下六个学科方向培养:
1.“卫生事业管理”(Health Care Management)专业方向:要求能完成卫生事业管理、卫生政策分析、成本分析、医院管理、医学技术评估、卫生经济学、健康保险、全球卫生等课程。
2.“疾病预防与控制”(Diseas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专业方向:要求完成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治案例、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案例、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健康促进研究理论与实践等课程。
3.“卫生学与卫生执法监督”(Hygienics and Health Law Enforcement and
Supervision) 专业方向:要求完成环境卫生学、职业生命科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卫生检验及毒理学等课程。
4.“妇儿保健与人口健康”(Women and Child Healthcare and Reproductive Health)专业方向:要求完成妇幼卫生学、少儿卫生学、健康促进理论与实践、干预形成技巧,健康社会学、家庭与社区卫生服务、循证卫生服务等课程。
5.“社区卫生与健康促进”(Community Health and Health Promotion)专业方向:为临床与预防医学专业人员提供人群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技能。课程强调制定社区卫生目标、资料收集和分析、资源的管理、咨询、沟通、社区卫生的开展。倡导临床医务人员进入公共卫生专业硕士培养。完成健康促进研究理论与实践、家庭与社区卫生服务、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定性研究方法课程。
6.“临床评价”(Clinical Effectiveness)专业方向:要求完成临床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卫生经济学、医学伦理学、循证医学与循证决策、医学技术评估等课程。
三、报考条件
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热爱公共卫生事业,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从事公共卫生及有志从事公共卫生事业的在职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四、报名方法
在职MPH全国联考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 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 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考者须认真核对报考信息,及确保信息的真实、有效。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考生可于10月17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化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公布为准。
五、资格审查
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于2014年12月20日前将以下个人报考材料邮寄至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受理。
1)《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原件,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的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4)如报考者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报告原件。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不全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予复试或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身份证原件及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将在复试时查验。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191
六、考试科目
七、联考辅导资料
1.《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2013)》(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
2.《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八、复试及录取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考生联考成绩等情况,划定复试分数线,公布复试名单。考生需按时参加复试,按择优录取原则,确定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并通知入学有关所有事宜。复试录取时间在2015年1月。
九、入学及学费
2015年春季入学,全部学费为36000元/人。
十、相关信息
l 有关网站
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http://graschool.bjmu.edu.cn/yjsyweb/index.aspx
l 咨询电话
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010)82802337,82802338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学办公室:(010)82801182、13522842550
十一、如国家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201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