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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9-29

各系所: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5号)及北京大学相关工作要求,医学部现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风险评估与管控机制,完善医学部内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方案,加强各类实验项目开展风险评估工作。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学院实际,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应包含在北京大学医学部实验室开展的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工作,具体范围包含:

1.新开设的实验教学项目;

2.新立项的科学研究项目(纵向、横向等);

3.本科生、研究生、博士后、国内访问学者、进修生、外来人员等含有实验室工作的论文及科研项目(含学位/毕业论文、科研工作选题、创新创业项目实验、实验竞赛项目等)。

二、具体要求

1.新开设的实验教学项目,需填写《北京大学医学部实验教学项目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表》(附件1),在学院教学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开展实验活动;

2.新立项的科学研究项目(纵向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等),需填写《北京大学医学部科学研究项目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表》(附件2),在学院科研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开展实验活动;

3.参与实验活动的本科生、研究生、博士后、国内访问学者、进修生、外来人员均需填写《北京大学医学部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表——人才培养类》(附件3),在学院教学办公室/人事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开展实验活动;

4.教学项目负责人、科研项目负责人及本科生、研究生、博士后、国内访问学者、进修生、外来人员的指导老师是实验室安全评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须对项目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制定防范措施及现场处置方案,填写安全风险评估表并对填报的内容真实性负责;

5.项目所属系(所、中心、实验室)是实验室安全评估工作的责任单位,各系所应按安全风险评估表审核填报内容,并留存安全风险评估表备查。

三、联系方式

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问题: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袁老师/郭老师,82801311/82801646;

教学项目相关问题:学院教学办公室;

科研项目相关问题:学院科研办公室;

人才培养类(毕业论文开题、科研工作选题等)相关问题:学院教学办公室、人事办公室。


附件:

1.北京大学医学部实验教学项目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表

2.北京大学医学部科学研究项目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表

3.北京大学医学部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表——人才培养类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