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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关于选聘北京大学生育健康研究所所长及副所长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2-26

经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同意、党委会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选聘北京大学生育健康研究所所长及副所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任岗位

北京大学生育健康研究所所长一名、副所长两名

 

二、任职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作风正派,廉洁自律,顾全大局,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协作精神;

3.具有应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水平和管理工作能力;

4.所长原则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副所长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年龄不超过56周岁(196711日及以后出生);两名副所长中须有一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11日及以后出生);

6.热爱管理工作,能够保证投入管理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7.身体健康。

 

三、选聘程序

1.民主推荐、自荐;

2.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

3.候选人考察和民主测评,确定拟任人选;

4.拟任人选公示;

5.发文任命并报备医学部。

 

四、计划安排

1.民主推荐、自荐时间:20231226-1231日。

学院党政领导到研究所进行动员和征求意见。开展民主推荐和个人自荐。鼓励跨学科、跨系所推荐、自荐。

民主推荐:在研究所内部发放推荐表。推荐表按研究所在编人数印制并加盖学院公章(复印无效)。有权提名推荐的人员为研究所在编教职工。被推荐候选人范围不限本研究所,可为学院全体在编教职工。

个人自荐:在全院范围内进行自荐。自荐候选人范围为学院全体在编教职工。自荐表可从下方附件自行下载/打印。

《民主推荐表》请在123117:00前投递至票箱,《个人自荐表》请在123117:00前投递至票箱或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二择一,不必双发)。票箱设立于新公卫楼一层大厅保安值班处。邮件请实名直接发送至jackliu@bjmu.edu.cn

2候选人考察和民主测评: 202412-17日。

在资格审查基础上,学院党政联席会和党委会讨论确定候选人,并对候选人开展考察和民主测评。

3确定拟任人选并公示:202318-114日。

学院党政联席会和党委会讨论确定拟任人选,并进行公示。

4发文任命:2023115日。

发文任命并报备医学部。

 

五、咨询联系

党委院长办公室 刘杰 010-82801620 jackliu@bjmu.edu.cn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中共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委员会

2023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