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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预防医学会关于推荐2011年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2-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预防医学会,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是面向全国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领域的科学技术奖,分设基础研究类、技术发明类、应用研究类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类四个类别,一、二、三等奖3个等级,每两年评奖、授奖一次。卫生部和中华预防医学会从获奖项目中,择优推荐参评国家科学技术奖评选。为做好2011年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
   
(一)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实行择优推荐,请按照《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附件1)、《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实施细则》(附件2)和《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附件3)的要求,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二)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接受高等学校,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等所属预防、科研、医疗机构等单位的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预防医学会负责汇总和报送工作,不作为推荐单位。
   
(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3人以上(含3人)共同推荐1项本学科领域或所熟悉专业的项目。每位院士须独立写出对所推荐项目科学技术水平的评价意见。
   
(四)京外高等学校,有关部委局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解放军、武警部队系统所属预防、科研、医疗机构等单位推荐的项目,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预防医学会,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我会。
   
(五)京内有关部委局,解放军、武警部队系统所属单位推荐的项目,可以直接报送我会。
   
二、推荐要求

   
推荐项目必须全面完成科研合同、计划或任务书的各项要求,技术资料完整准确。反映推荐项目的主要科技论文必须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报奖内容的相关论著截至推荐日期,必须公开发表一年以上。
   
三、推荐材料与要求
   
(一)推荐材料
    1
.书面材料:《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以下称《推荐书》)(附件4)或《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类推荐书》(附件5)、技术资料(技术合同或计划任务书、研究报告等)、《项目摘要》(附件6)及《2011年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7以下称《汇总表》)此表只限汇总单位填报。
    2
、电子版材料:《推荐书》、《项目摘要》、《汇总表》。
   
(二)材料要求
    1
、所有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
    2
、《推荐书》及其附件和技术资料需双面打印或复印,分装成上、下两册,要求一式4套。《推荐书》须有1份为原件,在其首页右上角标注“原件”字样。“原件”系指公章为原印模,签名为原笔迹。为便于评审及归档,装订《推荐书》等材料不加封面,不用塑料材料装订,不用塑料环。
   
1)上册:《推荐书》及其附件,装订成一册,即包括:①《推荐书》;②附件目录;③科技成果登记证明;④科学技术评价证明;⑤应用证明;⑥获得的科技奖励证书复印件;⑦获得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发明权利要求书复印件;⑧查新咨询报告书;⑨论文被收录和被他人引用情况检索;其他证明。
   
2)下册:主要论著及技术资料装订成一册。下册首页需用统一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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