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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关于选聘教学办公室主任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6-07

     经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办公会研究决定,拟在学院教职工中选聘学院教学办公室主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任职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3、熟悉学院教学方式、内容,有全局观念,良好的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4、具有应聘岗位管理工作能力,能够全身心投入管理工作;
5、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
6、公共卫生学院正式在职职工。
二、选聘程序
   1、民主推荐、自荐、组织推荐;
2、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
   3、候选人进行应聘答辩;
4、批准聘任。
三、具体安排:
   1、民主推荐、自荐时间:2013年6月7日—6月18日。
2、符合聘任条件的自荐者请于6月18日前将《公卫学院教学办公室主任自荐表》交到或发邮件到学院办公室。自荐表可在公卫学院网站下载。
3、联系人:陈丽颖
电话:82801530;邮箱:gwrs@bjmu.edu.cn
 
                                           公共卫生学院
201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