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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关于系(所、室)负责人换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3-29

根据北京大学和北京大学医学部有关规定精神,经学院办公会研究决定,启动各系(所、室)负责人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

    下列各系(所、室),选聘主任(所长)1名,副主任(副所长)1-2名。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系

妇女与儿童青少年卫生学系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系

卫生政策与管理学系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系

毒理学系

社会医学与健康教育系

公共卫生学院中心实验室

北京大学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

北京大学生育健康研究所

二、基本任职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作风正派,廉洁自律,顾全大局,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协作精神;

3、具有应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水平和管理工作能力;

4、主任(所长)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原则上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

5、主任(所长)1959年1月1日后出生(能任满一届);副主任(副所长)1963年1月1日后出生;

6、热爱管理工作,能够保证投入管理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7、身体健康。

 

三、工作程序

    1、主任(所长)、副主任(副所长)人选进行民主推荐和自荐;

    填写《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系(室、所)负责人民主推荐表》、《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系(室、所)负责人个人自荐表》。推荐表格由学院下发(在职教职工每人一张);自荐表格可在公共卫生学院网站下载(http://sph.pku.edu.cn/content/?1808.html),也可到学院办公室领取。推荐/自荐表交到学院办公室,或投放至公卫学院一层票箱。

时间:2016年3月30日—4月10日

2、对主任(所长)推荐/自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

时间:4月中旬

  3、对拟任主任(所长)人选进行考察;

    时间:4月下旬

4、院办公会研究确定主任(所长)人选,公示后报医学部备案批准聘任;

时间:4月下旬

5、对副主任(副所长)推荐/自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

时间:5月上旬

  6、对拟任副主任(副所长)人选进行考察;

    时间:5月中旬

7、院办公会研究确定副主任(副所长)人选,公示后批准聘任;

时间:5月下旬

 

联系人:罗昊

电话:82801620;邮箱:luohao@bjmu.edu.cn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党委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