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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关于行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公开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2-28

为加强学院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北京大学医学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经学院办公会研究决定,启动学院行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公开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岗位设置原则:强化岗位,淡化身份,按需设岗,精简高效。

党院办主任、党院办副主任、科研办主任、学生办公室主任。

 

二、聘任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4.民主集中制原则。

5.按照学校规定的机构和职数聘任。

 

三、聘任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政策法规,严于律己, 清正廉洁,秉公办事,行为规范。党院办主任、副主任、学生办公室主任须为中共正式党员。

2.服务意识强,群众认可,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求真务实,开拓进取。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团结协作。正科级干部能贯彻执行各项政策规定,负责本办公室的全面工作,并与其它办公室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本单位的服务管理工作。副科级干部应有一定的本岗位工作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

4.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能够履行岗位职责。

 

四、聘任资格

1.担任科级职务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新聘正科级职务年龄一般在 48 周岁以下,副科级职务一般在 45 周岁以下。

3.现任科级职务续聘时的年龄距学校规定的本人退休年限原则上不应少于一个聘期。

4.新聘正科级职务须任副科级职务两年及以上。新聘副科级职务须在管理岗位工作两年以上,如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须在管理岗位工作一年及以上。

 

五、工作程序

1.民主推荐/自荐

填写《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行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民主推荐表》、《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行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个人自荐表》。表格可在公共卫生学院网站下载, 推荐/自荐表可交到学院党委办公室(公卫楼 212),或投放至公卫学院一层票箱。

时间:2018 年 12 月 28 日-2019 年 1 月 2 日

2.对推荐/自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时间:2019 年 1 月 3-4 日

3.党委会,院办公会讨论确定拟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

时间:2019 年 1 月 7 日

5.院办公会票决,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时间 :2019 年 1 月 8-14 日

6.按程序任命。

 

联系人:任巧萌   罗昊

电   话:82801184  82805183;邮箱: luohao@bjmu.edu.cn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党委

2018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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