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教学事务 > 制度文件 > 正文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 2024-03-07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学位论

匿名评阅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和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下发的相关文件《北京大学医部位论文匿名评阅办法》(北医〔2022〕部研字6号),制订本实施细则。

 

1. 评阅学生类型

  所有申请学位的人员,包括各类型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预防医学长学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以及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者往届已毕业拟申请学位者

2. 评阅方式:

  采用匿名评阅的方式。依托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学位办,统一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论文质量检测服务平台(下面简称“平台”)进行评审

3. 评阅专家人数:

  初审每位博士送3份、硕士2份。同等学力申请在职硕、博研究生,评阅人均为盲评,即博士7,硕士3

    往届已毕业拟申请学位者送审3份。

4. 论文评阅比例:

①按基本学习年限毕业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阅比例:各类型博士研究生的匿名评阅比例为100%,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研究生的匿名评阅比例为100%,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预防医学长学制的匿名评阅比例为100%,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匿名评阅比例为20%

②申请提前毕业或者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均需参加匿名评阅。

往届已毕业(申请学位时间距答辩间隔一年以上)拟申请学位者,均需参加匿名评阅。

按比例计算抽取人数时如非整数,都采取进一位处理。

5. 评阅周期:

初评/复评周期一般为35(博)、25(硕)个工作日具体时间视平台送审进展情况决定。

6. 结果评判:

评阅结果分为以下四种:“A.同意答辩”、“B.基本同意,略作修改后答辩”、“C.须作较大修改, 重新送审通过后答辩”和“D.不同意答辩”。

①若评阅结果均为“A.同意答辩”、“B.基本同意,略作修改后答辩”,且分项“创新成果”或“论文创新”无“差”评,则学位申请人在导师指导下根据专家意见认真修改学位论文,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②若评阅结果存在“C.须作较大修改, 重新送审通过后答辩”,各分项无“差”评或仅分项“写作规范”存在“差”评,则学位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认真修改学位论文,并写出书面修改说明。导师应认真审阅修改后的论文和修改说明并签字同意,进行重新送审。

③若评阅结果为以下情况之一,则学位申请人应根据专家意见认真修改论文,修改时间不少于三个月,并写出书面修改说明。导师应认真审阅修改后的论文和修改说明并签字同意,经学位分会审核通过后,组织送审。送审专家人数不少于3人,送审方式与初次送审相同。

1)评阅结果均为“A.同意答辩”、“B.基本同意,略作修改后答辩”,分项“创新成果”或“论文创新”存 在“差”评;

2)评阅结果存在“C.较大修改”,除“写作规范”外的其他分项存在“差”评;

3)评阅结果存在1份“D.不同意答辩”。

④若评阅结果存在2份及以上“D.不同意答辩”,学位申请人应根据专家意见认真修改论文,修改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并写出书面修改说明。导师应认真审阅修改后的论文和修改说明并签字同意,经学位分会审核通过后,组织送审。送审专家人数不少于3人,送审方式与初次送审相同。

凡再次送审的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再次出现上述③、④任一情况,则视为评阅未通过,不能申请本次答辩。

往届已毕业拟申请学位者,评阅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结果判定:

1)如出现一份“不合格”意见,直接从平台再增评2位专家。如增评再出现“不合格”意见,视为评阅未通过,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2)如出现两份“不合格”意见,视为评阅未通过,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7. 评阅费用:

  由公共卫生学院承担,按平台要求的标准支付。

8. 操作程序:

①所有学生于3月15日将匿名评阅论文递交教学办公室。逾期未提交者,不能继续申请本轮答辩。

②由教学办公室组织匿名评阅人员的抽取、论文送审,并及时将评阅结果反馈给导师及学生。

③重新送审:一般应于一周内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论文修订,提交“论文修改意见书-再审用”及修改后的匿名论文等相关材料至教学办公室。由教学办公室提交至平台重新送审,评阅周期同上。

评阅结果未全部返回之前,学位申请人不得进行论文答辩。

⑤其他有关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事宜的相关规定,请参考医学部研究生院相关规定及学院当年公布的“研究生答辩准备说明”PPT中的规定执行。

9.申诉流程:

如学位论文作者因学术观点分歧对专家评阅意见有异议,经导师同意后,向学院学位分会提出书面申诉学位分会进行审定。同一匿名评审周期仅有一次申诉机会。

10. 本《实施细则》由公共卫生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公共卫生学院

 20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