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25年港澳台、留学生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一、复试安排
1. 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2025年3月21日上午9点-11点,进行学院复试报到、资格审查。地点: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213房间,电话:010-82801182。
3. 各学科复试要求及时间、地点,详见附件《复试名单》及各学科复试组现场通知。
4. 考生需在复试正式开始前10分钟进入考场,开始5分钟后不得再进入,未能在规定时间进入考场的视为弃考,取消复试资格。
5. 考生如不现场参加复试报到、资格审查、复试等任一环节,不予录取。
6. 复试时应准备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件不全或有涂改者考官有权拒绝其参加复试。
二、复试报到、资格审查
1.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院对其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2.复试材料提交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2025年3月21日上午9点-11点,至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213房间提交及查验如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符合医学部博士“申请-考核”英语水平要求的英语成绩证明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或在学证明),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考生本人手抄、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入校说明:
(1)报到当天请务必携带身份证,从北京大学医学部(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校门(北门、西门、西南门)入校,否则将影响入校,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医学部因场地原因不允许校外车辆进入校园,请考生酌情选择交通方式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