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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4年“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2-12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4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通知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4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将于20231218日至1225日进行,请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仔细阅读医学部及公共卫生学院复试要求,按要求参加复试。

一、复试名单

公共卫生学院教学办公室组织对考生报考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将报考材料发至各二级学科专业专家审核小组,对考生的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工作、综合能力、专家推荐、外语水平、拟攻读博士学位的课题申请书等,进行全面审核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确定复试名单名单见附件。

 

二、复试时间安排

1.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未全程现场参加复试各环节或任一复试环节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20231218上午9-12地点: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213房间,电话:010-82801182,进行学院复试报到、资格审查。

3.各学科复试具体安排详见复试名单,以及复试现场通知(笔试/面试安排等),请届时关注。

4.考生需在正式开始前10分钟进入考场开始5分钟后不得再进入,视为弃考,取消复试资格。

5.考生需本人现场完成报到、资格审查、复试,否则不予录取

6.复试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应届生学生证、往届生学位证、学历证等证件原件,人证合一,证件不全或有涂改者考官有权拒绝其参加复试

 

三、复试报到、资格审查

1.学院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院对其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2.资格审查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20231218上午9-12,现场提交如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符合医学部博士“申请-考核”英语水平要求的英语成绩证明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为学生证或在学证明),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考生本人手抄、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入校安排:

1)报到当天请务必携带身份证、打印《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从北京大学医学部(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校门(北门、西门、西南门)入校,否则将影响入校,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医学部因场地原因不允许校外车辆进入校园,请考生酌情选择交通方式前往。

申请人必须保证以上提交或出示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并查实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复试基本内容及考核形式

1.采用线下复试的形式

2.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30分钟。

3.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形式,内容包括:专业课和专业外语考试、复试专家组面试(含外语听力及口语)。专业课、专业外语按照二级学科命题,采用笔试形式。复试专家组面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学科知识结构、科学研究潜力和外语水平能力、综合素质考察等考核内容。

4.复试成绩采用综合计分办法,实行百分制,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学院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考生应确保报考材料及复试过程的真实性,入学后3个月内,本校可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院内调剂复试要求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入复试的考生按照报考第一志愿进行复试。

2.20231222学院复试微信群内公布各二级学科专业第一轮复试结果以及可调剂的专业方向及名额信息根据第一轮复试结果,剩余招生计划数、考生数等信息,确定调剂复试事宜,请关注后续通知

3.学院所有专业原则上不接受院外调剂生源,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之间不能互相调剂。

 

六、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公卫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10-82801182/1520

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咨询电话:010-82802338

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监督电话:010-82802337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10-82837456

 

 

 

 附件1 学院复试名单

 附件2 诚信复试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