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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3-29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通知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将于202347日至414日进行,请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仔细阅读医学部及公共卫生学院复试要求,按要求参加复试。本复试通知中与原发布的《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细则》内容不同的地方,以本通知为准。

一、复试名单

公共卫生学院教学办公室对考生报考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将报考材料发至各专业专家审核小组,对考生的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工作、综合能力、专家推荐、外语水平、拟攻读博士学位的课题申请书等,进行全面审核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确定复试名单名单见附件。

 

二、复试时间安排

1. 采用线下复试的形式,未全程现场参加学院复试各环节考核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202347上午9-12,地点: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213房间,电话:010-82801182,进行学院复试报到、资格审查。

3. 各学科复试要求及时间地点详见复试名单及安排。

4. 考生需在正式开始前10分钟进入考场开始5分钟考生不得再进入,视为弃考,不予录取

5. 考生不参加报到、资格审查、复试,不予录取

6. 复试时应准备本人身份证、应届生学生证、往届生学位证、学历证等证件原件,人证合一,证件不全或有涂改者考官有权拒绝其参加复试

 

三、学院报到、资格审查

1. 学院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院对其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2. 资格审查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202347上午9-12提交如下材料进行审核:

(1)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 符合医学部博士申请-考核制英语水平要求的英语成绩证明原件

(3) 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或在学证明),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 考生本人手抄、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入校安排:

(1) 报到当天请务必携带身份证、打印《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从北京大学医学部校门(北门、西门、西南门)审核入校,否则将影响入校,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北京大学医学部位于北京大学医学部(北四环学院桥东南)内,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

(3) 医学部因场地原因不允许校外车辆进入校园,请考生酌情选择交通方式前往

(4) 考生不参加报到、资格审查不予录取。

申请人必须保证以上提交或出示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并查实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注意: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请将所有提交纸版报考材料扫描后,合成一个pdf版本文件发送gwjb@bjmu.edu.cn邮箱,并在邮件主题内注明

 

四、复试基本内容及考核形式

1. 采用线下复试的形式,全程录音录像。

2.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30分钟。

3.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和专业外语考试、复试专家组面试(含外语听力及口语)。专业课、专业外语按照二级学科命题,采用笔试形式。复试专家组面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学科知识结构、科学研究潜力和外语水平能力的考核。

4. 复试成绩采用综合计分办法,实行百分制,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 学院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 考生应确保报考材料及复试过程的真实性,入学后3个月内,本校可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院内调剂复试要求

1.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入复试的考生按照报考第一志愿进行复试。

2. 2023412日下午14-1430公共卫生学院213办公室,查询各二级学科专业复试结果、可调剂的专业方向及名额信息。

3. 学院所有专业原则上不接受院外调剂生源,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之间不能互相调剂。

4. 需根据各二级学科第一轮复试结果,剩余招生计划数、考生数等信息,确定第二轮调剂复试事宜。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如有意向申请调剂请于20234121430-15,公共卫生学院213办公室现场报名。逾期未报名视为放弃调剂资格

 

六、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公卫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10-82801182

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咨询电话:010-82802338

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监督电话:010-82802337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以《北京大学医学部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事宜的通知》为准

 

附件1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

附件2 诚信复试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