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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细则

发布日期: 2019-09-19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招生细则

为了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要求,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科研创新能力考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坚持择优录取,加强招生规范管理,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在博士生研究生招生中实行申请-考核制。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医〔2019〕部研字170号),制定2020年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组织工作

1.成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含纪检部门成员),在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招生办公室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博士生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包括制定本学院博士生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细则,接受审核申请,组织业务综合能力考核,审核拟录取名单、处理申诉事宜等。

2.各二级学科成立招生考核小组,其成员不少于3名具有正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含所报导师)。设组长1名,负责本学科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考核相关工作。

二、学习年限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公共卫生应用类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本科起点推荐免试直博生(以下简称“推免直博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

三、报名资格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2. 报考博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毕业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及名额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详见“北京大学医学部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3. 报考公共卫生应用类博士者,除满足报考基本条件外,还须至少具备两年公共卫生领域的工作经验,从获得硕士学位到录取为博士生当年的91日。

4. 本校在学高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

5.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6. 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研究生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TOEFL 成绩 90 分及以上(有效期为201711日及以后);

    (2GRE 成绩 305 分及以上(有效期为201411日及以后);

    (3GMAT 成绩 600 分及以上(有效期为201411日及以后);

    (4WSKPETS 5)考试合格(有效期为201411日及以后);

    (5)国家英语六级考试 440 分及以上(有效期为201611日及以后);

    (6)雅思成绩 6.5 分及以上(A 类或 G 类均可,有效期为201711日及以后);

    (7)国家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

    (8)在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高等学校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

7. 获得学士学位满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申请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但需同时具备:

    (1)修完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学位必修课(以医学部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为标准)并提交进修学校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2)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所从事专业相近;

    (3)须在全国统计源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两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四、“申请-考核制”报名办法

 1. 网上报名

申请人应在20191014日中午12:00126日中午12:00时间内登录北大研招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进行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

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报名费用为200元,须于规定时间内在北大研招网在线支付;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凡因个人信息造假,信息填报错误等造成不能考试、复试和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报考信息造假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申请-考核制博士生考生请务必对照《北京大学医学部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 “医学部2020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拟录取公示名单”中推免直博生拟录取情况(登录http://yjsy.bjmu.edu.cn/-招生录取-录取信息)报考。

特别提示:

1)不能报考已经拟录取推免直博生的专业及研究方向。报考前请认真核对10月中旬公示的推荐免试拟录取名单。

2凡考生错报已录推免直博生或备注中注明招收推免直博生的专业或研究方向,经学院审核通过可自行将考生报考志愿在本学院范围内按照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及研究方向调整,考生应服从所报学院对其复试及拟录取专业的安排,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医学部博士研究生者只能报考医学部内一个学院中的一个专业,同时报考两个志愿及以上的报名无效。

2.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按照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向学院提交下列材料:

1)《北京大学 2020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后须在第 2 页和第 3 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 字左右,模板下载网址:http://yjsy.bjmu.edu.cn/zslq/bgxzyjs/index.htm,【招生】第15项);

7)两封专家推荐信(专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专家不包括拟报博士生指导导师,原则上应包括硕士生阶段的指导教师)。必须使用规定模板格式。

模板下载:http://yjsy.bjmu.edu.cn/zslq/bgxzyjs/index.htm,【招生】第14项;

8)符合医学部申请-考核制博士英语水平要求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复试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

9)已签署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协议并尚在协议有效期内的,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提供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注意事项:

1. 申请材料按以上顺序排序,并列出目录,左上角用长尾夹装订或封装成册,不得使用曲别针或散装

2. 封面标注“###毕业院校###博士生申请材料原件”。

3. 报考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查阅、替换、复印等。

4. 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完整,它将作为招生面试中考核的内容之一。材料不真实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出,取消资格、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 按照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提交方式

考生将申请材料在20191220日前EMS邮寄或送交至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公卫楼213房间)。逾期不再受理!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13室,贺老师收,邮编100191

信封上注明:“2020年博士生申请材料”,仅限接受EMS快递,其余快递不能接受。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五、“申请-考核制”申请材料审核

学院组织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专家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根据考生的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工作、综合能力、专家推荐信、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等进行综合评议,择优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复试安排在2020年4月中上旬,具体办法及安排请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招生录取相关页面查看

六、“申请-考核制”招生考核

经学院初审合格后,考生可参加复试考核。

1. 业务综合能力考核

1)学院组织业务综合能力考核,采取综合考核(面试、笔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部分与面试部分各占50%,笔试内容主要包含两部分:专业知识和专业外语(分值比例为6:4),面试内容包含:外语口试、专业外语、专业知识、实际操作能力、综合素质等。考核时间累计不能少于3小时。具体方式和内容由各学科自定,以能够考察考生真实水平,并有利于公平公正为目的。

2)在考核中对考生的申请材料、学科背景、综合素质、操作技能、英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科研素养、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

3)考生应向招生考核小组作陈述(15分钟左右,可用PPT)。陈述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4)考核小组按照本学院的“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细则”评分要求对考生进行评分。应设秘书1名,负责考核的记录工作并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七、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本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德、智、体全面衡量,经材料初审和综合考核后各学科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按照北京大学分配名额录取。各二级学科将拟录取名单报学院审核批准后,由学院统一上报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审核。

对于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在报到当日将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学院进行核查,无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八、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机制

1.切实贯彻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行政监控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办法,严格实行公示制度。

2.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招生办公室通过网站公示博士生招生工作相关要求、复试名单、考核成绩和拟录取名单。

3.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考生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有争议也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必要时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可向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做出裁决。

4.学院在招生录取工作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决杜绝“人情风”、“走后门”等不良倾向。一旦发现违法违纪违规问题,按医学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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