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考核制招生细则
为了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招收到具有科学研究素质的优质生源,公共卫生学院在博士生招生中实行申请考核制。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组织工作
1.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含纪检部门成员),在医学部研究生分院招生办公室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博士生入学申请考核招生工作,包括制定本学院博士生入学申请考核招生细则、接受审核申请、组织业务综合能力考核、审核上报拟录取名单等。
2.各二级学科成立招生考核小组,其成员不少于3名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含导师)。设组长1名,负责本学科博士生入学考核等相关工作。
二、报考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毕业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及名额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直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详见“北京大学医学部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3.报考专业学位博士者,除满足报考基本条件外,还须至少具备两年公共卫生领域的工作经验,从获得硕士学位到录取为博士生当年的9月1日。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能够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5.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推荐专家不包括所报博士生指导导师,原则上应包括硕士生阶段的指导教师。
6.“申请-考核制”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2年内有效);
2)GRE成绩305分及以上(5年内有效);
3)GMAT成绩600分及以上(5年内有效);
4)WSK(PETS 5)考试合格(5年内有效);
5)国家英语六级考试440分及以上(3年内有效);
6)国家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
7)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2年内有效,A类或G类均可);
8)在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外高等学校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
未达到以上“申请-考核制”英语水平要求的报考人员或有关专项计划报考人员,经学院审核确认特别优秀的同意可以参加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7.具有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具备以上报考条件(第2条除外),可申请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但需同时具备:
1)修完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学位必修课(以医学部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为标准)并提交进修学校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2)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所从事专业相近,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录取为博士生当年的9月1日);
3)须在全国统计源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两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三、报名费用
参加“申请-考核制”招生的报名者,需缴纳报名费,报名费每人次200元,须在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在线支付;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报考医学部博士研究生者只能报考医学部内一个学院中的一个专业,同时报考两个学院者报名无效,报名费用不予退还。推荐免试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者按照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规定交费。
四、“申请-考核制”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详见北京大学研招网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凡因个人信息造假、信息填报错误等造成不能考试、复试和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报考信息造假的一律入学资格无效。
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的考生请务必对照《北京大学医学部2019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同时注意查看“医学部201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拟录取公示名单”中推免直博生拟录取情况(登录www.bjmu.edu.cn-招生就业-研究生招生查询)报考。
特别提示:
(1)不能报考已经拟录取推荐免试直博生的专业及研究方向。
(2)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注明“推荐直博生”的研究方向或专业,即使未招收推荐直博生也不能报考;
(3)凡考生错报已录推免直博生或备注中注明招收推免直博生的专业或研究方向,经学院审核通过可自行将考生报考志愿在本学院范围内按照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及研究方向调整,考生应服从所报学院对其复试及拟录取专业的安排,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按照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向报考学院提交下列材料:
1)在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表格下载”中下载招生表格9填写,或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材料,并打印《北京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并在第一外语水平自述一栏的空白处,标注是否达到“申请-考核制”英语水平要求,符合英语免考条件;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硕士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个人陈述
(含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的陈述,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下载: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6)两封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必须使用规定模板格式
(下载: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推荐专家不包括所报博士生指导导师,在学研究生应包括硕士生阶段的指导教师;
7)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详细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8)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希望的研究方向及设想的陈述书;
9)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书复印件
10)符合医学部“申请考核制”英语水平要求的成绩证明扫描件,并在该页空白处,标注是否达到“申请-考核制”英语水平要求,符合英语免考条件,复试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
11)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的全国统计源期刊上发表的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
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按以上顺序排序,并列出目录,左上角用长尾夹装订,不得使用曲别针或散装。
2)封面标注“###毕业院校###博士生申请材料原件”或“###毕业院校###博士生申请材料复印件”。
3)《北京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并在第一外语水平自述一栏的空白处,标注是否达到“申请-考核制”英语水平要求,符合英语免考条件。
4)报考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查阅、替换、复印等。
5)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完整,它将作为招生面试中考核的内容之一。
6)材料不真实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出,取消资格、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邮寄地址
考生将申请材料在2018年11月18日前EMS邮寄或送交至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快递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13室,贺老师收,100191。信封上注明:2019年博士生申请材料,仅限接受EMS快递。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五、申请材料审核
学院组织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专家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根据考生的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工作、综合能力、专家推荐信、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等进行综合评议,择优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核的复试安排在4月中上旬,具体办法请登录医学部相关学院网站,查看拟申请学院的“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细则”。
六、博士生入学考核方式
1.英语考核:
未达到医学部要求的英语水平,经学院审核确认特别优秀的,可参加2019年1月进行的“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参加“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的考生须达到医学部公布的基本分数线方可参加业务综合能力考核。
2.业务能力考核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核的复试安排在4月中上旬,采取综合考核(面试及笔试)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部分与面试部分各占50%。笔试内容主要包含两部分:专业知识和专业外语(分值比例为6:4)。面试内容包含:外语口试、专业外语、专业知识、实际操作能力、综合素质等。采取百分制,60分以上算成绩合格。
考核时间累计不能少于3小时。具体方式和内容由各学科自定,以能够考察考生真实水平,并有利于公平公正为目的。
在考核中应对考生的申请材料、学科背景、综合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科研素养、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
考生应向招生考核小组作陈述(15分钟左右,可用PPT)。陈述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考核小组按照本学院的“博士生入学申请考核招生细则”评分要求对考生进行评分。应设秘书1名,负责考核的记录工作并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3.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本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德、智、体全面衡量,经材料初审和综合考核后各学科择优拟录取。参加“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的考生须达到医学部公布的基本分数线方可拟录取。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需按照北京大学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名额录取。各二级学科将拟录取名单报学院审核批准后,由学院统一上报医学部研究生院审核,合格后报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小组审批。
七、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机制
1.切实贯彻执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行政监控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办法,严格实行公示制度。
2.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网站公示博士生招生工作相关要求、复试名单、考核成绩和拟录取名单。
3.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考生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有争议也可向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必要时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可向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做出裁决。
4.学院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决杜绝“人情风”、“走后门”等不良倾向。一旦发现违法违纪违规问题,按医学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18年0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