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院干部队伍建设,遵照《北京大学医学部学院、医院院长助理岗位管理的若干规定》精神,经学院办公会研究决定,启动公卫学院院长助理遴选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一、岗位设置
遴选院长助理2-3名,协助正(副)院长开展工作。
二、基本任职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遵纪守法,秉公办事,廉洁自律,顾全大局;
3、具有高级职称或中级职称满五年;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5月1日后出生);
5、能够保证投入管理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6、身体健康。
三、工作程序
1、民主推荐/自荐
填写《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院长助理民主推荐表》、《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院长助理个人自荐表》。表格可在通知下方下载,推荐/自荐表可交到学院人事办公室(公卫楼219),或投放至公卫学院一层票箱:2017年5月10-21日
2、对院长助理推荐/自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2017年5月22-28日
3、对拟任院长助理人选进行组织考察:2017年5月29日-6月4日
4、院办公会票决确定院长助理人选,公示后报医学部,医学部批复后履行任免手续。
联系人:罗昊 陈丽颖
电 话:82801620 82801530;邮箱:cly413@163.com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党委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