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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学评优细则

发布日期: 2018-05-25

根据 《北京大学医学部教学奖励办法》( 北医〔2018〕部教字79号)和《北京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校发〔201872号)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一、奖项设置及人选推荐

1.医学部桃李奖、教学名师奖、优秀教学团队奖:由学院党政联席会根据文件要求和学院实际确定参评个人或团队。

2.医学部教学优秀奖:由各学系(所、中心)推荐0-2名人选并明确参评类型(本科或研究生教学部分);学院教学优秀评审工作组组织评审。参评者除满足医学部有关条件外,还应当完成一定课堂教学工作量(原则上不低于学院同类教学工作量的1/3)。

二、学院“医学部教学优秀奖评审工作组”组成和规则

1.人员组成:由教学副院长担任组长,小组成员由院长助理和各学系(所、中心)教学主任及教办主任或副主任组成。如果教学主任本人被推荐参评时,由学系主任或支部书记替代。邀请分管纪检的副书记(或其指派的党委委员)进行全过程监督,不参加表决。

2.工作规则:采取会议评审方式。

(1)组长主持会议。

(2)通过评审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参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2/3方能开会;教办主任或副主任报告申报情况;表决方式(原则上票决为主)及结果评判(原则上得票需过半;得同意票多者当选;超出规定名额、得同意票相同时,得反对票少者当选;全部相同时,以该多个人选为候选人进行新一轮票决,原则同前,直到满足额度;或者在征得多数人同意情况下,议决)

(3)审议参评材料,决定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学候选人名单。

(4)票决:以无记名投票、分别按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学、按得同意票数量排序,直到额满为止。

(5)宣布结果。

三、评审程序

1.各学系(所)推荐0-2名人选,填写《北京大学医学部教学优秀奖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

2.教学办公室审核申报材料。

3.学院教学优秀奖评审工作组会议评审。

4.结果上报医学部教育处。

 

 

 

公共卫生学院

2018年5月25日